问题 |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如下: 1、婚姻登记员应当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 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夫妻双方应该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并在发誓人面前签字; 5、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监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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