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续租权是指在租赁期限结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续租合同的期限不确定,并且在续租期满后,承租人有权享受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租的权利。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续租权的约定主要是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并且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改正后: 租赁合同续租权的约定主要是当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外,当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有权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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