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车疲劳驾驶一般扣六分或者十二分。 1、驾驶人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货车疲劳驾驶的判定如下: 1、驾驶员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 2、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通过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安装的行车记录仪来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 第二条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