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办理子女的户口迁移的,应当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发放的有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原来的户口本、子女的出生证明到当前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申请过后,可以拿着离婚证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同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拿到证明之后就可以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