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
释义 | 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人主要包括不定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委托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等。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的规定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的行为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法律规定是: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如果因为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的行为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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