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认定口头遗嘱有效 |
释义 | 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危急情况下立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利害关系人。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口头遗嘱无效。遗嘱的合法有效还需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一、法院如何认定口头遗嘱有效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符合以下形式要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首先,口头遗嘱要具有效力必须出现在遗嘱人危机时刻,也就是我们常规意义上说的病危情况; 其次,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因为病患等导致行为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则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口头遗嘱还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才行,否则无法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口头遗嘱必须要以口述的方式表达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如何写才合法有效 公民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遗嘱,遗嘱才合法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必须以口述的方式表达真实意思。而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公民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遗嘱的真实意思必须被遗嘱人表示,任何欺诈、胁迫、伪造或篡改都将使遗嘱无效。因此,在处理遗产时,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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