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需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才能转让债务或变更主合同,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如果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免除责任。对于保证人不知情或被欺诈的情况,保证人也不需承担责任。1、在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对于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必须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有其他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3、如果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5、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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