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欺骗的方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以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人欺诈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分公司签的合同是否能备案? 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的合同能备案。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其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去备案的;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签订合同,也不存在备案的问题。 非房主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非房主签的居间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一般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中介公司无资质居间只是违反了行政规章,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居间合同同样有效,不过居间人将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这样的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依法宣告撤销的,则合同无效,且自始无效。申请撤销这种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 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是合同的什么形式?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旦公司申请了注销,那么该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将终止,都无法再继续存续下去,那么自然注销后签订的合同就无效了,不再具有受保护的法律效力。 公司进行了注销登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消灭,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发生纠纷时,亦不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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