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条件会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即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客观方面是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从而造成了严重后果。 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构成的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是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什么是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