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的追偿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1.合伙人的追偿方式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2.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规定进行分配。风险提示: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的承担如下: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风险提示:合伙债务对外都是企业承担,如果想要避免承担入伙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建议新入伙合伙人可以与原合伙人协议约定对入伙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最好是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好基准日,注明基准日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公司对相关规定不理解或不确定的,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由专业律师针对公司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并给出专业建议。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1、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风险提示: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其相应的出资义务。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如何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如何设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质押? 设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质权设立。股权质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但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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