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保候审制度简介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的妇女,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法律框架及应用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该制度的法律框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践中,取保候审制度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该制度,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不羁押的情况下保持自由,同时需要遵守一系列限制和监管措施。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平衡刑事诉讼中的权益关系,提高司法效率,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多的辩护机会。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取保候审制度,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确保司法公正。通过该制度,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不羁押的情况下保持自由,并受到限制和监管。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平衡了权益关系,提高了司法效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更多的辩护机会。我们应不断完善和优化该制度,以保护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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