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关键作用条件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主旨是: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年龄和劳动能力的条件,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适格主体、真实意思表示和其他条件,劳动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提前准备、了解法律内容和关注个人利益,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满足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资金投入和预售许可证明等条件。 法律分析 职工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 1、年龄条件,要求劳动者年满十八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在劳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也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可以不用钦定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签订劳动合同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适格。即用人单位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劳动合同成立的条件分别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七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相关法律的内容;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结语 合同签订需满足条件:劳动者需年满18周岁或16-18周岁且合法;具备完成工作的劳动能力。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不需签劳动合同,无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需满足:用人单位合法,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他条件。劳动合同成立需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或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并被接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提前准备,了解法律内容,重点了解事关个人利益的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满足:交付土地使用权金,持有规划许可证,资金投入达总投资的25%以上,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款必须用于工程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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