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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诈骗罪由哪些构成?
释义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判刑后信用卡还不上的怎么办
    判刑后信用卡还不上的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处理。因犯罪被拘留或坐牢,导致信用卡无法还款的,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处理。债务人不可以因为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免除偿还信用卡的责任,银行还是能起诉的。债务人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或联系家人朋友代为处理,否则会构成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夫妻另一方需偿还吗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事犯罪只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作为配偶是没有责任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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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