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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释义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且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若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其中,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转让行为需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的手续方可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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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