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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有必要约定用途吗
释义
    有必要约定,但是不是必须要约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一、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1、利息问题。合同的利息可以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1、贷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以及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2、借款人有权在借款期间对借款占有使用收益。
    义务:
    1、贷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2、借款人要提供真实情况、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以及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等。
    三、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条件的规定
    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
    1、对于借款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的,然后所提交的资料都是虚假的,这类情况被发现那么银行是有权收回贷款。
    2、对于担保人违反了贷款合同或者是丧失了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的,或者是抵押物已经损坏的已经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也是有权要求其提前还款的。
    3、对于借款人所贷款项不是按照之前合同所要求的贷款用途的,一经发现是会被收回贷款的。
    4、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用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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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