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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假必须提前15天就休吗
释义
    不是的,生育孩子之前,15天内可休,可不休。是否提前15日休产假,凭女职工自愿。
    一、女方未婚可以休产假吗?
    未婚可以休产假。产假是女职工生育后享有的法定假期,不论女职工是否结婚均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怀孕为由,拒绝劳动者的产假要求。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生完孩子后可以请婚假么?
    休完产假不可以请婚假,但女职工离婚后再婚的除外。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结婚,不是一举行婚礼为标志,是以登记为准。女孩子该已经休产假,说明早已登记结婚,不能再休婚假。但是女职工离婚后再婚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休婚假。
    三、带薪休产假的规定
    带薪休产假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凡是符合以上这些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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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