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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因加班被克扣工资如何维权
释义
    加班费问题应依法解决。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标准根据工作时间确定:平时150%、休息日200%、法定休假日300%。特殊工时制度下,超过核准工作时间需支付150%或300%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下不需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需支付300%。计件工作制下,完成基本任务后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150%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一、公司克扣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二、加班费的标准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特殊的工时制度的加班费支付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没有超过一个核准计算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管是平时工作时间的延长,还是休息日的正常工作,都无需支付加班费。如果超过,则按照小时工资的150%发放。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2、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无需支付加班费。《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3、计件工作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基本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结语
    合理维权,确保劳动者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足额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50%-300%不等,具体根据工作时间和休假日安排确定。特殊工时制度下,加班费支付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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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2: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