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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等条件。
    一、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前提条件是什么
    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前提条件:债务人通过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偿还的,债务人与配偶签署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合同履行时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位权,另一种是撤销权。
    (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撤销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三、为躲避债务离婚债务还有牵扯吗
    夫妻双方为躲避债务而离婚,承担债务的一方将财产转让到另一方的,另一方仍会受到牵连,财产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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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