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撤回了怎么办 |
释义 | 要约撤回了,该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丧失了作出承诺的权利。要约一般可以撤销,但要约人表明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的除外。 一、要约意味着什么 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要约的构成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有哪些性质要件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要约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况 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