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批捕并不等于定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如果法院没有判决构成犯罪就不会定罪。如果逮捕后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批捕由检察院批准,定案由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