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认定 |
释义 | 双方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如约履行,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情况,可以暂时延迟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但不会使其请求权消失。 法律分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认定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通常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情况,可以暂时延续债权人的请求权行使,但并不消灭其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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