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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权人债务吗
释义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如果免除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什么
    代位权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效力如下:
    1.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2.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
    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
    二、怎么解除买卖合同
    购销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1)清偿。(2)合同解除。(3)合同的抵消。所谓抵消,即购销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4)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因有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购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法律行为。(5)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合同终止。(6)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哪些原因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会自然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会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后合同义务的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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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