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一、注销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注销程序: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二、设立分公司流程 要设立分公司,首先要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文件除了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其次,应当带上以上资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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