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起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跟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表现合格,没有任何、违规违法问题,用人单位要想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所以保障是非常强大的。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