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一经查证属实,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许可证过期处罚标准是:销售过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支付价款十倍以上的赔偿金;生产过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编号过期罚则如下:1、标签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已过期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3、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