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拒绝保释,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决定,逮捕或者改变强制措施: (一)逃匿; (二)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恐吓、贿买证人,破坏证据或者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犯罪后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五)其他应当逮捕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被逮捕的理由不成立或者逮捕期限已经届满,应当释放。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根据被告人的人身情况、社会关系、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保证金或者定期到指定的场所签到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被告人采取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强制措施,应当有法律依据。被告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申请应当在十日内自收到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通知书之日起提出。 以上法律依据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