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续订的程序: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一、单位与劳动者续约合同要提前多长时间 单位与劳动者续约合同要提前一月,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十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期满时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在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补偿金,也有可能不用支付补偿金: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2、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由此可知,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劳动者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很多时候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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