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社保 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一月至十二月的所有 工资 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的。 2、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应当缴纳 社会保险 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3、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不进行社保缴纳的,职工有权对其进行举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