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出院后要去找交警吗 -交通事故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并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出院时需到场的人员。我们只需正常的自行办理出院即可。我们办理出院手续时,需要注意保留诊断证明,缴费发票,出院证明,误工证明等凭证,病例也需要复印,以用来进行伤残鉴定。 出院后,将相关的缴费发票等交给肇事方,由对方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事宜。如果还要进行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时,则需要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若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达到伤者预期,那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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