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保险对于因工致残、因工死亡的职工应当提供长期的、部分的或全部的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比例及时限等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适用。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因工致残的职工,经医疗结论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事故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工伤保险应当提供长期的或者部分的经济赔偿;经医疗结论鉴定C级伤残以上的职工,工伤保险应当提供全部的经济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工伤保险金发放的形式、标准、比例、时间限制,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伤保险基金累计储备等情况确定,并按照比例分别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