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署方为生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才能成立。如果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那么该合同也算是成立的。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该合同也算是成立的。 法律分析 合同只有单方签字一般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签署合同的必要条件 签署合同的必要条件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性。首先,签署方必须是合法主体,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双方需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包括合同的对象、内容、价款等重要事项。此外,合同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双方签署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存在任何强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最后,签署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公证等。只有在满足这些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合同签署方才能确保合同的生效性和可执行性。这样,双方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享受权益,履行义务,并在合同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合同签署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执行性的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书形式的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是合同成立的要求。同时,合同必须满足合法主体、一致的条款、法律规定和自愿原则等条件。只有在满足这些前提下,合同签署方才能享受权益、履行义务,并在合同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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