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结婚后没有明确规定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原则分割;结婚后明确给女方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支付的彩礼,那么这部分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支付的彩礼,但没有明确规定是给女方的,那么这部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支付的彩礼,明确是给女方个人的,那么这部分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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