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荒地抵押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1、自留山与责任山不属于四荒土地。自留山和责任山是林地的组成部分,不能用于抵押。 2、我国过去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肯定了以拍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可以设定抵押。 3、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四荒等荒地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需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所有者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抵押人在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后,应委托具有土地价格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一、集体土地抵押 允许抵押的土地,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在允许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两种: 其一,乡镇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并不能直接抵押,但可以在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时,一起将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其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办理抵押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相关权属证书; 2、主体信息资料; 3、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益确认文本。各文件之间应当相互印证。办理抵押时应当注意抵押证书与抵押合同的一致性。 4、抵押登记程序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四十二条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地、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6、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其抵押借款行为信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标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 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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