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们国家没有临时营业执照这一种说法,是不能够办理临时营业执照的。 营业执照的办理有以下几步: 1.批准名字。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验资申请。如果失败,则需要重新检查名称。需要1--3个工作日。 2.提交相关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自己的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公司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 3.拿到营业执照。 预约当日,申请人应持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企业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主管、经理的聘任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信息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