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证件和程序 |
释义 | 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证件和程序为: 1、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去派出所户籍科; 3、经审查无误后由派出所上报分局再次审核即可。 孩子改名字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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