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权利人有土地证但没有房产证的,应当及时办理房产证。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权利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证; 3、购房合同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相关材料; 4、法律规定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权利人提交上述材料,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会予以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