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进行指定辩护的时间起点是 |
释义 | 指定辩护案件,被告人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如何办 关于指定辩护案件,被告人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如何办的法律问题。 一、指定辩护案件,被告人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如何办 指定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人员会见受援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会见笔录应当经受援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按指印; 受援人无阅读能力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受援人宣读笔录,并在笔录上载明。对于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首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询问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 二、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人的,可以为其指定,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和再审。 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 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的指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 对于指定辩护案件,被告人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相关内容: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尽心尽力辩护吗,律师有法律援助的义务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尽心尽力辩护。 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法律援助律师是对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则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指定的辩护律师,也会正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指派律师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指派律师辩护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情形有四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以上四种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后,对于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不接受指派的律师,可以拒绝指派的律师辩护,坚持自己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通常情况下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的人员。 相关内容: 指派律师辩护的条件包括什么? 关于指派律师辩护的条件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 指派律师辩护的条件包括什么? 指派律师辩护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应当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分为两种情形。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情形有四种: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以上四种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指派律师辩护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应当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分为两种情形。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刑事案件嫌疑人都会找律师作为辩护人,嫌疑人也可以拒绝辩护,不过在中国规定未成年人和聋哑残疾人一定要有辩护人,不可以拒绝。 律师可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可以让惩罚降低到最低点,所以律师在整个案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关内容: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指派律师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指派律师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 条件: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对象: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 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法律援助只有在一小部分的案件中才会使用,而法律援助是不需要原告提供任何的金钱和条件的,但是法律援助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申请使用,因为法律援助的本意是帮助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人,如果原告或者诉讼人拥有能力,为自己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帮助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政府进行法律援助的,所以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对象有其固定性。 相关内容: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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