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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企业年金的一般特征
释义
    企业年金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由企业发起建立。
    (2)经办方式多种多样:一是大企业自办;二是由多家企业联合或行业管理机构建立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协会,基金会经办;三是由中介机构经办;四是由金融机构包括各类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寿险公司经办。
    (3)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缴费以及基金的投资可免税。如《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建立安全积累的个人帐户。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4)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5)政府在年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担直接责任,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
    缴纳年金的优点在于:
    (1)简便灵活,雇主不承担将来提供确定数额的养老金义务,只需按预先测算的养老金数额规定一定的缴费率,也不承担精算的责任,这项工作可以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
    (2)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对雇员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参加者在退休前终止养老金计划时,可以对其账户余额处置具有广泛选择权;
    (3)本计划的企业年金不必参加养老金计划终止的再保险,如果雇员遇到重大经济困难时,可以随时终止养老金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缴纳年金也有其自身的缺陷:
    (1)雇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数额,参加养老金计划的不同年龄的雇员退休后得到的养老金水平相差比较大;
    (2)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受投资环境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比较大,在持续通货膨胀,投资收益不佳的情况下,养老金难以保值增值;
    (3)缴纳年金鼓励雇员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因为一次领取数额比较大,退休者往往不得不忍受较高的所得税率;此外,缴纳年金的养老金与社会保障计划的养老金完全脱钩,容易出现不同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偏高或偏低。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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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