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兵前三个月训练科目根据实际安排而定,主要包括以下训练内容: 1、军人养成训练:包括站军姿,口令和呼号练习。 2、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包括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齐步、跑步、正步的行进与停止;步伐变换;敬礼、礼闭;蹲下、坐下、起立;脱帽、戴帽。 3、班队列动作:包括纵队、横队行进与停止;队形变换;集合、解散;整齐、报数。 4、体能训练:包括俯卧撑、仰卧起坐、10米乘5折返跑、100米跑、组合体能练习项目、三长跑(以前是五公里,现已取消)、单双杆训练等;另外还包括一些辅助训练,如蛙跳、单腿深蹲起立等。 5、军体拳。 6、单兵战术训练:包括卧倒、起立,匍伏前进、滚进等。 7、防护训练:包括包扎训练、脱戴防毒面具训练等。 8、实打实投训练:包括轻武器射击和手榴弹投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