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的八个严禁 |
释义 | 公安部八条禁令内容如下: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4、严禁接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吃请或物品; 5、严禁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 6、严禁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通讯工具; 7、严禁接受异性陪侍或到营业性场所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 8、严禁参加赌博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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