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干部管理权限,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范围。 副省级城市实行中央和所在省双重管理。为了区分干部层次,其按照实际自定了一套干部级别体系。其对应情况大致如下: 1、正市级。对应副部级,即指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行政级别。 2、副市级。对应正厅级,指四家班子副职行政级别。 3、正局级。对应副厅级,指市直部门正职、城区四家班子正职。 4、副局级。对应正处级,指市直部门副职、城区四家班子副职。 5、正处级。与我们理解的正处是一个概念,市直部门的内设机构正职、城区部门正职、城区乡镇街道正职、县四家班子正职都是这个级别的领导。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四十六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