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病退规定的11种病有什么 |
释义 | 办病退规定的11种病如下: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皮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疯推肌为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自非肢体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卞肢及二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一、七级的伤残鉴定标准 七级的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二、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特别推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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