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享受即征即退以及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对外销售时,按照正常税率计算确认销项税额,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次月正常进行申报纳税,同时需要计提应收退税款。计提应收增值税退税款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贷: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享受出口退税享受出口退税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享受“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型纳税人,二是享受“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两者账务上的区别为享受“免抵退”办法的纳税人,需要计算确定免抵税额即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部分,实际上也属于退税(出口退税退的就是出口货物对应的采购环节支付给供应商的进项税额),但是并没有直接收到退税款,而是抵减的内销部门应纳税额。享受“免退”税办法的的外贸企业由于没有内销,不存在内销环节应纳税额,那么就不存在先抵税的情况,直接可以计算出退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