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约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未婚证明:未婚证明是指未婚公证书或者未婚声明书。未婚公证书需要在公证处办理,未婚声明书需要在当地派出所开具。 4. 离婚证书或者死亡证明:如果有离婚史或者配偶已故,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或者死亡证明。 5. 结婚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这个表格可以在当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为A4纸大小。此外,如果双方其中一方为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其有效护照和中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预约结婚登记时,需要提前到当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办理预约手续。预约时需要提供双方的个人信息和结婚登记时间等信息。预约成功后,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结婚登记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咨询当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