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保险人的权利包括: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等。 保险人的义务包括: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及时签单的义务;保密义务等。 一、退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吗 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二、什么是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符合合同规定,保险人享有的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吗 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否则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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