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送到法院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离婚起诉书送到法院需要带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明; 6、债权债务证明; 7、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后可以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有女方出轨证据能离掉吗? 男方有女方出轨证据能离,只要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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