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的提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台湾国民党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法律依据:《大会决议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