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向当地林业部门上交。野生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爱护野生动物、守护共同家园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请广大市民拒绝购买、饲养野生动物,不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坚决抵制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林业执法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