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渎职罪有35个罪名。分别是:
 1,滥用职权罪、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私放在押人员罪、
 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5,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6,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7,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8,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9,玩忽职守罪、
 10,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3,环境监管失职罪、
 1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5,商检失职罪、
 16,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7,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8,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2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1,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2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2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2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2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26,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7,放纵走私罪、
 28,商检徇私舞弊罪、
 29,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30,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31,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32,徇私枉法罪、
 3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4,执行裁判玩忽职守罪、
 35、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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