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后检查还能报生育险的,具体如下: 1、产后天检查是可以报销的。生育保险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产假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限额付费的支付原则,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支付; 3、其中,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生育险包括那些方面的保障? 1、生育津贴: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以弥补因停工休假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生育津贴的标准和发放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保险方案而有所不同; 2、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职工在孕期接受的一些基本的产前检查项目,例如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等检查,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一定范围内的费用; 3、分娩费用报销:职工在分娩期间发生的一些医疗费用,例如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一定范围内的费用; 4、新生儿医疗保险:职工的新生儿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包括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 综上所述,我国生育保险工作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于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